主旨:公告本市新店第六公墓部分範圍第二期有(無)主墳墓遷葬事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墳墓地號:新店區新和段17、18、19、20、21、135、151、161、166及166-1地號,共10筆地號。
二、遷葬原因:妨礙都市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。
三、遷葬期間:自111年5月23日(星期一)起至112年4月28日(星期五)止。
四、優惠措施:
遷葬優惠措施(3選1) 優惠詳細內容
1.遷葬補償費:
依本市「墳墓遷葬補償救濟查估標準表」,按墳墓面積、規格等基準核算補償費。
2.免費個人櫃位 限新店四十份公墓懷恩堂、懷親堂或三峽生命紀念館免費櫃位:
新店四十份公墓懷恩堂、懷親堂:新北市新店區雙峰里翠峰路100-1號、102號
三峽生命紀念館: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81號
※一門墳墓內有多具遺骸者,依實際數量提供櫃位。
●民眾於公告遷葬期間內自行遷葬後,倘申辦並完成本市多元環保葬提供者,再提供環保葬鼓勵金1萬元。
●須火化者,免除火化費用(請至新北市立殯儀館申請)。
●請務必依規定向新店區公所申請起掘,未依規定辦理者,將不予核發遷葬優惠。
●空墓(即有造墓,但未置入屍骨),不予核發遷葬補償。
五、公告遷葬期間,請墓主或關係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、受葬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及申請人與受葬者關係證明文件,至新店區公所申請墳墓起掘相關作業。
喪禮,不僅僅只是一種儀式
家屬在過程中藉由家奠文、跪拜等表達緬懷
藉由喪禮的呈現
抒發內心對摯愛最真摯的情感
也是悲傷輔導中重要的一環